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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乡镇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告149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等规定,省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

  一、录用计划

  从52个贫困县的优秀村干部中,为所在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招录2名乡镇公务员;从其他县的优秀村干部中,为所在县招录1名乡镇公务员。全省共计划录用名乡镇公务员(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范围

  年10月31日至今,连续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或主任,年龄45周岁以下(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4.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尊重劳动,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在符合以上报名范围和报名基本条件的人员中,经各县择优推荐一定数量的人员参加考试录用。

  不得报考或录用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报考;

  2.工作中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近5年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不得报考;

  3.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相关职能部门对报考者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出违反廉政纪律规定鉴定意见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及相关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的公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陕西党建网(   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县所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报名范围和报名基本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且只能报考本县的职位。报名人员经村党支部、乡镇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后,于11月12日18时前向县级组织部门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受表彰加分申请等有关材料。申请加分需提交获奖证书或者相关表彰文件等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加分事项。

  (三)择优推荐

  县级组织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年龄、学历、任职年限、所受表彰及加分情况,并对不得报考情形进行鉴定和审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各县要贯彻“三项机制”精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实际,把工作扎实、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认可的人员推荐出来,推荐名额为贫困县4至6人、其他县2至5人。对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村干部,县级组织部门书面请示市委组织部(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下同),经批准同意后,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推荐人选产生后,要严格进行廉政等方面的鉴定。

  各县在上报推荐人员前,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市级审核把关

  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加分情况进行核实。市委组织部审核后,贫困县合格人数2至3人的缩减1名录用计划,不足2人的取消录用计划;其他县不足2人的取消录用计划。

  (五)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各县级组织部门统一发放到每个考生。

  四、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集中在西安进行。

  笔试设一科,满分为分,主要测试基层行政工作能力,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发展、农村政策等基层工作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计划在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具体考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提前查阅交通路线,自行前往。

  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计划于年12月24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含表彰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由县级组织部通知考生,考生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查询。

  五、表彰加分

  (一)表彰加分的条件和分值

  村干部在任职期间获得的个人表彰,符合中央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年12月30日公布的《关于公布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和《关于公布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以及陕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年3月14日公布的《关于公布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详见附件3)中所列的有关表彰项目和表彰实施机关的规定的,按所获表彰层级,予以加分。

  获得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加8分;

  获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表彰的加7分;

  获得省级部门(含副省级城市的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6分。

  (二)加分程序

  在报名时由考生递交加分申请资料,各县级组织部门进行初审,经市委组织部复核后,上报省委组织部。在规定时限内已提交了加分申请,但在加分公示前未能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终止加分。

  (三)加分认定

  对加分人员的情况将在省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加分。加分不累计,多次获得表彰或奖励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值给予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合并为笔试总成绩。

  在加分公示前,如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有调整的,依据新的项目实施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的各个环节中,对考生放弃进入下一环节和体检不合格的进行递补,其他情形不再递补。

  六、面试

  按县区分职位,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考生人数多于录用计划3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确定后,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各市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查面试人员解决农村等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分。

  面试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发布,县级组织部门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前进入面试的人员出现放弃的,可以进行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按照职位类别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面试成绩达到70分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获奖加分的分值、任职年限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

  体检按中央有关部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4)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缴纳。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属当场和当日复查的项目,不受理复检申请。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在各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各县级组织部门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突出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个人品德。考察还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有三分之一群众对考察对象不满意的不得列为拟录用人员。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可暂缓90日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情形,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各市考察工作开始之后(包括考察、公示、录用环节)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考察中,有举报反映考生报名资格等问题的,各市县要认真组织调查,及时答复举报人。对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

  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在暂缓作出考察结论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录用程序。

  八、公示、录用与任职

  对考察合格人员,各县根据编制空缺并结合工作需要,确定拟录用的具体乡镇职位,各市汇总后及时报省委组织部在省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考试录用过程有举报反映的,经查证影响录用,即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后一个月内难以作出调查结论的,终止录用程序。

  公示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下发录用文件,各县依据文件,办理录用人员报到、工资等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按照《关于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的公务员任职定级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74号)进行任职定级。

  新录用人员在本县乡镇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九、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公正,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认真抓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镇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主动为报考人员服务,同时要严格把关,真正把能在基层干事、想在基层干事的人选拔出来。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年龄、学历、表彰证书、任职文件等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推荐过程全程记录,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1.《县(市、区)招录计划及联系电话》

县(市、区)招录计划及咨询电话市县(区)招录计划咨询电话西安   -阎良区1-鄠邑区1-蓝田县1-周至县2-西咸新区1-宝鸡   -凤翔县1-岐山县1-扶风县2-眉县1-千阳县2-陇县2-凤县1-太白县2-麟游县2-金台区1-渭滨区1-陈仓区1-咸阳   -兴平市1-武功县1-三原县1-泾阳县1-乾县1-礼泉县1-永寿县2-彬州市1-长武县2-旬邑县2-淳化县2-铜川   -王益区1-印台区2-耀州区2-宜君县2-渭南   -临渭区1-华州区1-韩城市1-华阴市1-潼关县1-大荔县1-澄城县2-合阳县2-蒲城县2-富平县2-白水县2-6186延安   -宝塔区1-安塞区1-吴起县1-志丹县1-子长县1-延川县2-延长县1-甘泉县1-富县1-洛川县1-黄陵县1-宜川县2-黄龙县1-榆林   -榆阳区1-横山区1-神木市1-府谷县1-定边县1-靖边县1-绥德县2-米脂县2-佳县2-吴堡县2-清涧县2-子洲县2-汉中   -汉台区1-南郑区2-城固县2-洋县2-西乡县2-勉县2-宁强县2-略阳县2-镇巴县2-留坝县2-佛坪县1-安康   -汉滨区2-汉阴县2-石泉县2-宁陕县2-紫阳县2-岚皋县2-平利县2-镇坪县2-旬阳县2-白河县2-商洛   -商州区2-洛南县2-山阳县2-镇安县2-丹凤县2-商南县2-柞水县2-杨凌   -杨陵区1-

  2.《陕西省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申请表》.doc

  3.《关于公布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关于公布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和《关于公布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

 关于公布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号)部署和要求,年以来,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直工委、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成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简称党群等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全国党群等系统共撤销项目个,保留项目个,其中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保留项目个,总撤销率为97.54%。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予以公布;省一级的保留项目经联席会议批复后,由各省(区、市)自行公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此通告。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主办部门项目名称周期中央纪委监察部(2项)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党风廉政建设好新闻奖2年中央办公厅(5项)全国党政系统机要密码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机要交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中直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4年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4年全国保密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项)“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新闻奖2年人大新闻奖2年全国政协办公厅(3项)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5年全国政协好新闻2年政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年最高人民法院(4项)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5年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优秀法官2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年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4项)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5年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杰出检察官3年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4年检察业务优秀集体和业务能手3年中央组织部(5项)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5年全国优秀共产党员5年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先进党支部3年全国组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年中央宣传部(5项)全国道德模范2年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3年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5年2次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单位2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3年中央统战部(3项)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5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评选表彰5年全国统战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3年中央政法委(3项)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5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2年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年中直工委(9项)中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5年中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1年中直机关文明单位3年中直机关“五好文明家庭”2年中直机关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5年2次中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1年中直机关青年文明号2年中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1年中直机关青年岗位能手2年中央国家机关工委(6项)中央国家机关“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年中央国家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5年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5年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2年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2年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2年中央编办(2项)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3年以上中央党校(2项)全国党校系统科研成果2年马克思主义研究优秀成果2年中央党史研究室(2项)全国党史部门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党史部门党史研究优秀成果3年全国总工会(8项)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1年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评比表彰2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表彰3年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2年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2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5年2次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标兵2年共青团中央(10项)中国青年五四奖章1年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1年全国青年岗位能手2年青年文明号2年中国青年创业奖2年“母亲河”奖2年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2年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2年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2年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2年全国妇联(8项)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1年全国五好文明家庭2年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2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2年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5年中国儿童慈善奖2年中国妇女慈善奖2年中国文联(14项)中国戏剧奖2年中国电影金鸡奖2年大众电影百花奖2年中国音乐金钟奖2年中国美术奖5年中国曲艺牡丹奖2年中国舞蹈荷花奖2年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2年中国摄影金像奖2年中国书法兰亭奖2年中国杂技金菊奖3年中国电视金鹰奖2年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5年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2年中国作协(4项)鲁迅文学奖3年茅盾文学奖4年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3年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3年中国科协(8项)中国青年科技奖2年“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先进集体、科技标兵、优秀组织者2年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2年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1年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年王大珩光学奖2年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2年中国侨联(4项)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中国侨界杰出人物5年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侨联系统先进基层组织、先进个人5年侨界贡献奖2年中国法学会(3项)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3年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5年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5年中国记协(2项)中国新闻奖1年长江韬奋奖2年全国台联(1项)全国台联系统信息表彰2年中国贸促会(1项)全国贸促工作先进单位3年中国残联(4项)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2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4年全国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表彰5年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3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项)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5年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2年宋庆龄基金会(3项)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2年宋庆龄儿科医学奖2年孙平化日本学术奖励基金3年中华职教社(1项)黄炎培职业教育奖2年中国计生协会(1项)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5年全国工商联(4项)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5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2年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2年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2年                         关于公布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的部署和要求,自年12月至年初,监察部会同国务院纠风办、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国资委、法制办组成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简称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全国行政等系统撤销项目个,保留项目个,其中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保留项目个,总撤销率为97.76%。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予以公布;省一级的保留项目经联席会议批复后,由各省(区、市)自行公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此通告。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主办单位项目名称周期外交部(1项)先进外交工作集体和先进外交工作者5年发展改革委(5项)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5年价格监督检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3年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局(所)创建活动3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评比3年储备系统评优奖先3年教育部(6项)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5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年教学名师奖2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年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表彰5年宝钢杯全国杰出中小学中青年教师评选2年科技部(4项)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科技保密先进单位和个人3年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3年实施国家科技计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2项)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中国工艺美术大师2年以上国家民委(3项)全国民委系统先进作者和劳动模范5年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奖2年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3年公安部(8项)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3年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表彰2年全国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2年边防卫士3年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3年忠诚卫士3年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优秀保安员5年部级教学成果、优秀教师、精品课程奖暨优秀教材奖4年民政部(8项)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孺子牛”奖)5年军用饮食饮水供应站正规化建设评比表彰3年以上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表彰3年文明优抚事业单位、先进军休干部、先进军休工作单位和先进军休工作者4年全国殡葬事业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3年以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3年以上全国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年以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3年以上司法部(5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5年文明监狱、文明劳教所、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年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3年全国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3年财政部(3项)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财政系统业务工作评比表彰3年全国财政协作研究课题评比2-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8项)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5年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含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和中国优秀博士后)5年全国模范军转干部、先进工作者和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含中央国家机关)5年全国农村优秀人才5年全国人力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表彰3年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比表彰2年国土资源部(3项)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3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年环境保护部(3项)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5年以上生态建设示范区(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项)中国人居环境奖1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2年国家园林城市2年国家节水型城市2年梁思成建筑奖2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绿色建筑创新奖评选2年交通运输部(2项)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奖、优秀勘察设计奖2年铁道部(4项)全国铁路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2年全路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2年全路节能环保绿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2年水利部(8项)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5年长江水利委员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3年黄河水利委员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3年淮河水利委员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3年海河水利委员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3年珠江水利委员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3年松辽水利委员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3年太湖流域管理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3年农业部(4项)全国农业劳动模范5年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年中华农业英才奖3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3年商务部(3项)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以上商务系统工作表彰5年以上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表彰2年文化部(6项)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5年文化部优秀专家奖3年文化交流贡献奖3年以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3年文化部创新奖3年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3年卫生部(3项)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表彰5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镇)3年全国无偿献血表彰2年人口计生委(2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3年人民银行(2项)人民银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5年人民银行专业先进集体、专业先进工作者4年审计署(2项)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审计署和地方优秀审计项目评选3年国资委(3项)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5年行业信用评价活动3年中央企业优秀总法律顾问、优秀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3年海关总署(2项)全国海关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各直属海关单位关区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3年税务总局(3项)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5年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3年优秀科研成果评选2年工商总局(1项)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质检总局(4项)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质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4年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3年广电总局(1项)全国广播电视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新闻出版总署(4项)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5年中国出版政府奖3年版权保护示范单位3年以上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2年体育总局(4项)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4年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4年全国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1年全国优秀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者4年安全监管总局(2项)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3年统计局(2项)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统计系统先进个人5年林业局(7项)林业英雄、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防沙治沙英雄、标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5年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绿化奖章3年以上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3年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组织奖3年以上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2年知识产权局(2项)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中国专利奖1年旅游局(2项)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3年侨办(1项)全国侨办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宗教局(2项)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年中科院(1项)中国科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社科院(2项)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语言学家奖金2年地震局(2项)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防震减灾工作评比3年气象局(2项)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气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3年银监会(1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3年自然科学基金会(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5年粮食局(2项)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粮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3年国防科工局(3项)国防科学技术奖3年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3年国防质量奖3年烟草专卖局(2项)全国烟草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5年全国卷烟打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年海洋局(2项)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海洋统计表彰2年测绘局(2项)全国测绘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年全国测绘成果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5年食品药品监管局(1项)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5年中医药管理局(1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3年外汇管理局(1项)打击非法买卖外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年中国宏观经济学会(1项)中国经济学奖2-3年中国投资协会(1项)推介表彰优质投资项目2年中国价格协会(1项)薛暮桥价格研究奖3年中国信息协会(1项)中国信息化成果评选3年价格认证中心(1项)先进价格认证机构和优秀价格认证人员2年以上价格监测中心(1项)全国价格监测工作评比表彰2年中国工程咨询协会(1项)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2年中国设备管理协会(1项)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表彰2-3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2年中国交通运输协会(1项)先进物流企业评选2年中国生产促进中心协会(1项)生产力促进奖2年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1项)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2年中国技术市场协会(1项)金桥奖2年中国工业应用数学学会(1项)苏步青应用数学奖2年中国管理科学学会(1项)管理科学奖2年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1项)(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2年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1项)优秀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2-3年中国科技咨询协会(1项)咨询项目创新奖2年中国第四纪科学研究会(1项)第四纪青年科学家奖2年中国超声医学工程学会(1项)优秀超声医学专家10年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协会(1项)军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2年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1项)中国爆破器材行业科学技术奖2年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1项)国产数控机床优秀合作项目评选2年中国电子商会(1项)电子专业市场优秀经营者和明星市场2年中国互联网协会(1项)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与公益奖2年中国电子学会(1项)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2年中国通信企业协会(1项)先进通信设计企业、优秀通信设计工作者2年全国电信用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行风建设领导小组(1项)用户满意电信服务明星、用户满意电信服务明星班组2年中国电子协会(1项)优秀企业及优秀企业家2年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1项)中国数字电视盛典2年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1项)行业发展成就奖2年以上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1项)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及领军人物评选    2年中国广播电视设备工业协会(1项)中国广播电视设备工业协会科技创新奖2年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1项)中国电子电路行业优秀企业评选2年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1项)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技进步奖2年中华慈善总会(1项)中华慈善(贡献)奖5年2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项)地方协会工作评比2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项)资产评估行业评选表彰2年中国财政学会(1项)优秀财政理论研究成果评选4年中国劳动学会、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1项)中国劳动学会、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表彰5年中华环保基金会(1项)中华宝钢环境奖2年中国环境文化节组委会(1项)绿色中国年度人物2年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1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1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2年中国建筑业协会(1项)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2年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1项)广厦奖2年中国建筑学会(1项)建筑设计奖2年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1项)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科学研究奖2年中国勘察设计协会(1项)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2年中国安装协会(1项)中国安装之星2年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1项)中国钢结构金奖2年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1项)水运工程优秀咨询成果奖2年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1项)交通建设优秀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2年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1项)港口集装箱码头评优2年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1项)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2年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1项)公路交通优秀勘察、设计奖2年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1项)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2年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1项)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奖2年中国铁道学会(1项)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2年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1项)茅以升铁道工程师奖2年中国铁道企业管理协会(1项)铁路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选2年中国水利学会(1项)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评审3年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1项)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2年中国水利工程协会(1项)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2年中国水利企业协会(1项)优秀水利企业、优秀水利企业家评选2年中国农学会(1项)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2年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1项)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2年中国畜牧业协会(1项)畜牧行业先进工作者、先进企业2年中国饲料工业协会(1项)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2年中国奶业协会(1项)优秀奶业工作者和乳品加工企业4年中国少数民族美术促进会(1项)“民族百花奖”--中国各民族美术作品展览2年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中国话剧艺术研究会(1项)全国戏剧文化奖3年中华医学会(1项)中华医学科技奖2年中华预防医学会(1项)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2年中国营养学会(1项)中国营养学会科学技术奖2医院协会(1项)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评比表彰2年中国医师学会(1项)中国医师奖2年中国农村卫生协会(1项)先进会员和先进单位表彰2年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1项)中华人口奖3年中国人口学会(1项)人口科学优秀成果奖4年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1项)人口文化奖4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1项)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3年中国报关协会及各地报关协会(1项)优秀报关企业、优秀报关员2年中国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1项)全国先进税务学会、先进国际税收研究会评选2年中国个私协会(1项)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及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3年中国广告协会(1项)先进广告协会和优秀广告协会工作者评选2年中国消费者协会(1项)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2年中国工商学会(1项)中国工商学会先进单位和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5年中国设备监理协会(1项)优秀设备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2年中国防伪行业协会(1项)防伪科学技术奖2年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2项)中华优秀出版物奖2年韬奋出版奖3年中国体育科学学会(1项)体育科学技术奖2年中国生产力学会(1项)全国优秀生产力理论与实践成果奖2年中国林业产业协会(1项)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2年中国林学会(1项)梁希奖、林业青年科技奖2年中国发明协会(1项)发明创业奖2年中国气象学会(1项)涂长望青年气象科技奖暨优秀气象科普奖2年中国证券业协会(1项)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2年中国粮油学会(1项)中国粮油学会科学技术奖2年中国烟草学会(1项)中国烟草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4年中国测绘学会(1项)测绘科技进步奖2年全国民航工会(1项)民航“安康杯”竞赛评比表彰2年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1项)地理信息系统优秀工程2年中华中医药学会(1项)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2年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1项)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2年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1项)中国工业大奖2年中国企业联合会(2项)优秀创业企业家评选表彰2年“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发布活动2年中国质量协会(1项)全国质量奖2年中国包装联合会(1项)包装行业优秀奖评选表彰2年中国商业联合会(2项)先进会员单位、先进个人表彰2年商业质量奖3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项)突出贡献人物和企业表彰2年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中国煤炭工业协会(3项)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先进会员单位、先进个人表彰2年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评选表彰2年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1项)产业结构优化成果评价2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1项)管理创新奖、市场开拓奖、节能减排奖评选表彰2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3项)行业优秀成果评选2年先进会员单位、先进个人表彰2年化工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选表彰2年中国轻工业联合会(2项)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共建产业集群3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3项)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贡献奖、科技型企业及行业信息化成果奖表彰活动2-5年纺织行业年度创新人物、企业家创业奖推广活动2年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2项)创建标准化建材家居市场和星级建材市场活动2年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1项)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选表彰2年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1项)自我药疗教育工作先进会员单位表彰2年中国女企业家协会(1项)杰出创业女性评选2年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1项)袁宝华企业管理金奖2年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1项)企业管理优秀奖2年中国美发美容协会(1项)特殊贡献会员表彰2-4年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1项)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突出贡献会员表彰5年中国烹饪协会(1项)餐饮业会员突出贡献表彰2年中国肉类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3年中国蔬菜流通协会(1项)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定点达标工作2年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5年中国人像摄影学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连锁经营协会(1项)优秀会员评选活动2年中国饭店协会(1项)饭店业金鼎奖2年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1项)商业街分类指导及先进表彰2年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酒类流通协会(1项)酒业营销金爵奖2年中国副食流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汽车流通协会(1项)优秀会员企业表彰2年中国菱镁行业协会(1项)中国菱镁行业协会定点达标活动2年中国木材流通协会(1项)木门、木地板、木材市场企业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优秀会员企业评选活动2年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化工轻工物资流通协会(1项)先进会员单位表彰5年中国经济报刊协会(1项)中国经济新闻(大赛)暨经济新闻人物评选2年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1项)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技术创新奖2年中国模具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轴承工业协会(1项)轴承行业技术进步奖2年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1项)行业技术进步奖2年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1项)中华印制大奖2年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1项)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2-3年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1项)工程机械行业终身成就奖2年中国铸造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锻压协会(1项)绿色锻造示范基地达标活动2年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机械工业金属切削刀具技术协会(1项)推广、应用现代刀具技术先进会员集体和个人表彰4年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1项)机械工业质量奖2年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1项)机械工业企业管理现代化示范工程评选表彰2年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表彰活动2年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3年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1项)禁化武履约奖4-5年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1项)先进会员单位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4年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协会(1项)化工无泄漏工厂达标活动3年中国文房四宝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表彰2年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表彰2年中国制笔协会(1项)行业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3年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1项)维权保护消费者有功人员表彰2年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3年中国电池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1项)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3年中国乐器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室内装饰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发酵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玩具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羽绒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表彰3年中国日用玻璃协会(1项)行业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陶瓷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工艺美术协会(1项)“百花杯”评审活动2年中国五金制品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3年中国服装协会(1项)中国服装协会服装大奖2年中国化纤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以上中国丝绸协会(1项)丝绸科技创新评选2年中国砖瓦工业协会(1项)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产品质量重点企业达标贯标活动2年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1项)建材机械工业质量奖2年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表彰2年中国石材工业协会(1项)“华表杯”优质石材装饰工程奖2年中国建材市场协会(1项)先进会员单位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表彰5年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表彰2年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2年中国黄金协会(1项)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5年人像摄影杂志社(1项)人像摄影先进个人评选(分人像摄影组、化妆造型组、数码设计组)3年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1项)轻工业企业信息化先进表彰2年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1项)首饰玉器百花奖2年国家建材展贸中心(1项)建筑应用创新大奖2年冶金工业教育资源开发中心(1项)钢铁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表彰3年                              关于公布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为了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更好地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中央批准,重新确定了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现予以公布(涉密等项目不予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联系联系单位:陕西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邮编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标准》第一条修订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二、将《标准》第二条修订为: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三、将《标准》第三条修订为: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将《标准》第六条修订为: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五、将《标准》第七条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六、将《标准》第八条修订为:恶性肿瘤,不合格。

七、将《标准》第九条修订为: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将《标准》第十九条修订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九、将《标准》第二十条修订为: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十、《操作手册》根据《标准》上述条文修订情况作了相应修订。

本通知自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标准》和《操作手册》,切实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

年12月30日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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